肇庆至高明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广宁宾亨至高要南岸段服务区和停车区租赁经营补充公告
肇庆至高明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广宁宾亨至高要南岸段服务区和停车区租赁************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进行以下补充公告:
1.对评标办法中“附表二:资信评分标准 成品油的销售资质”修改如下:
3
成品油的销售资质(20 分)
投标人具有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得10 分,通过成品油批发企业的年审得10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承租人公章,无
证明材料不得分。
2.本项目的各项时间和场地安排以原招标公告的信息为准。已进行投标登记的投标人的资料继续有效并可在延长的时间内补充或者更新投标登记资料,未进行投标登记的可以继续参加投标登记。
3.除上述内容外,原发布的招标公告其余内容不变。本补充公告未说明事宜仍按原招标公告内容执行。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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